日期:2023-04-21 20:44:46 来源:法务网
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后果:需要承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后果。找法网提醒您,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,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,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但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。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
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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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1.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;
2.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3.劳动合同期限;
4.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5.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6.劳动报酬;
7.社会保险;
8.劳动纪律;
9.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;
10.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。
三、签劳动合同个人要拿一份的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,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。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。
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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