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3-06-03 12:10:40 来源:互联网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“温州住建”微信公众号1月29日消息,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,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(含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洞头区、海经区、经开区)新建普通商品住房、存量住房(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、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),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,给予购房款0.6%的消费补助,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。
标签:
上一篇:letpub国自然_letpub
下一篇:最后一页
21年了,你还记得81192吗?
华南南部等地有阴雨降温天气 东南部及南部海域将有大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