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洋创新: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

日期:2023-06-26 19:49:32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688191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智洋创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9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关于调整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


(资料图)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 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6 日召开

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

于调整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股票

授予价格的议案》,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

授予价格调整内容公告如下:

  一、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

过了《关于公司<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

公司<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提请

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》等议案。公司独立董事就

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
于公司<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公司<2021
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核实公司<2021
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>的议案》。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

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。

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

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。2021 年 6 月 29 日,

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监事会关于公司

(公告编号:2021-034)。

《关于公司<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公司

<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

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》。2021 年 7 月 6 日,公司于上海证

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关于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公告编号:2021-037)。

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》

会第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

的议案》

   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

发表了独立意见。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

见。

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

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 》,决议以 2022 年 6 月 30 日作为本

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 ,以授予价格 8.4 元/股向符合条件的

立意见。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
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, 审议通过了《 关于调整 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

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 >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》《关于作

废处理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

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<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
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 >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

的议案》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。 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

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。

     二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说明

   (一)调整事由

   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8 日披露了《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

号:2023-039),以总股本 153,512,547 股为基数,每股派发现金红利 0.12 元(含

税)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《智洋创

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

   (二)调整结果

   根据公司《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“第九章 限制性股票

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”规定: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

票归属登记前,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派送股票红利、股份拆细、配股、缩

股或派息等事项,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。

   发生派息后,调整方法如下:

   P=P0-V

   其中:P0 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;V 为每股的派息额;P 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。

经派息调整后,P 仍须大于 1。

   因此,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=8.25 元/股-0.12

元/股=8.13 元/股。

   三、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

   公司本次对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

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。

   四、独立董事意见

   独 立 董 事 认 为 : 公 司 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8 日 在 上 海 证 券 交 易 所 网 站

(http://www.sse.com.cn)披露了《2022 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(公告编号:

共计派发现金红利 18,421,505.64 元。根据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

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
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

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。本次调整后,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

留部分授予价格由 8.25 元/股调整为 8.13 元/股。

  公司本次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《公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证券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

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

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,本次调整在公司 2021 年第二次临时

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,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

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

部分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。

  五、监事会意见

  经审查,监事会认为:公司本次对 2021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 2021 年限

调整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
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

情形。本次调整在公司 2021 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,

调整程序合法、合规。

  因此,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 8.25

元/股调整为 8.13 元/股。

  六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 北京德和衡(济南)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,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,本次价

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《上海证

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以及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 4 号--股

权激励信息披露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符合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七、备查文件

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

价格调整、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》

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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